新标准早知道!江苏省即将实施新版标准招标文件

发布日期:2026-01-06  作者:  来源:

为了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,提高招标文件编制质量,促进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近日,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《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(2025版)等标准招标文件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为帮助大家提前了解、做好准备,现将相关重要信息推送如下:


01

新文件已交底,2026年2月1日正式施行

2025年12月22日,省招标办专门组织召开了全省标准招标文件宣贯交底会,对新版文件进行了全面解读。新版标准文件计划于2026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,适用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、监理、货物和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。


02

核心变化早知道,招投标活动更规范

新版文件结合近年招投标实践与改革要求,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优化完善:


1.权责清晰,减少争议:明确划分了招标文件不同部分的修改权限,尤其是强调核心内容(如“投标人须知”、“评标办法”正文等)必须不加修改地引用,而补充内容(如“前附表”、“专用合同条款”)可以细化。这既保证了全省招标核心规则的统一,又兼顾了项目灵活性,旨在减少因编制随意性引发的争议。


2.强化约束,促进公平:特别明确“评标办法前附表”必须详细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标准,没有列明的不得作为评标依据。这一规定严格限制了招标人的自由裁量权,是防止“量身定制”、保障公平竞争的关键举措。


3.配套明确,保障落地:《通知》不仅规定了新文件的实施时间,还同步要求各地提前完成交易系统和投标工具的配套升级与测试,并建立了官方的意见反馈和动态解释机制,确保新规能平稳、有效地执行。


4.效力明确,建立预期:新标准文件设定了五年有效期(2026.2.1-2031.1.31),为市场各方提供了稳定的政策预期。同时,官方废止旧文件的清单非常清晰,便于各方对照执行。


03

过渡期这样安排

在2026年2月1日前已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的项目,可按原招标文件继续执行。

2026年2月1日起,新发布招标的项目,原则上均需使用新版标准文件编制资格预审文件、招标文件。


04

温馨提示与建议

抓紧学习:建议各招标人、招标代理机构、投标单位、评标专家及相关从业人员,尽快通过官方渠道获取文件原文,组织学习研究,特别是关注修订变化内容。

提前适应: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可结合未来项目计划,提前试用、熟悉新版文件范本,确保顺利过渡。

关注动态:我局将密切关注新版文件实施情况,并通过适当方式提供指导与服务。如有普遍性疑问或建议,可及时向区住建局反映。